DEPAKIN HRONOSFERA
活性物質: 丙戊酸
當ATH: N03AG01
CCF: 抗癲癇藥
ICD-10編碼 (證詞): F31, G40, R25.2
當CSF: 02.05.05
生產廠家: 賽諾菲安萬特法國 (法國)
製藥 FORM, 組成和包裝
長效顆粒 幾乎白色或略帶黃色, 糯, 自由流動, 無聚集.
1 再次. | |
丙戊酸鈉 | 66.66 毫克 |
丙戊酸 | 29.03 毫克 |
以丙戊酸鈉計 | 100 毫克 |
輔料: 固體石蠟, 甘油dibegenat, 含水膠體二氧化矽.
三層袋 (30) – 紙板包裝.
三層袋 (50) – 紙板包裝.
長效顆粒 幾乎白色或略帶黃色, 糯, 自由流動, 無聚集.
1 再次. | |
丙戊酸鈉 | 166.76 毫克 |
丙戊酸 | 72.61 毫克 |
以丙戊酸鈉計 | 250 毫克 |
輔料: 固體石蠟, 甘油dibegenat, 含水膠體二氧化矽.
三層袋 (30) – 紙板包裝.
三層袋 (50) – 紙板包裝.
長效顆粒 幾乎白色或略帶黃色, 糯, 自由流動, 無聚集.
1 再次. | |
丙戊酸鈉 | 333.3 毫克 |
丙戊酸 | 145.14 毫克 |
以丙戊酸鈉計 | 500 毫克 |
輔料: 固體石蠟, 甘油dibegenat, 含水膠體二氧化矽.
三層袋 (30) – 紙板包裝.
三層袋 (50) – 紙板包裝.
長效顆粒 幾乎白色或略帶黃色, 糯, 自由流動, 無聚集.
1 再次. | |
丙戊酸鈉 | 500.06 毫克 |
丙戊酸 | 217.75 毫克 |
以丙戊酸鈉計 | 750 毫克 |
輔料: 固體石蠟, 甘油dibegenat, 含水膠體二氧化矽.
三層袋 (30) – 紙板包裝.
三層袋 (50) – 紙板包裝.
長效顆粒 幾乎白色或略帶黃色, 糯, 自由流動, 無聚集.
1 再次. | |
丙戊酸鈉 | 666.6 毫克 |
丙戊酸 | 290.27 毫克 |
以丙戊酸鈉計 | 1000 毫克 |
輔料: 固體石蠟, 甘油dibegenat, 含水膠體二氧化矽.
三層袋 (30) – 紙板包裝.
三層袋 (50) – 紙板包裝.
藥理作用
抗癲癇藥, 它有一個中央肌肉鬆弛和鎮靜作用.
在各種類型的癲癇中顯示出抗癲癇活性. 主要作用機制, 顯然地, 與丙戊酸對 GABA 能係統的影響有關: 增加中樞神經系統中 GABA 的含量並激活 GABA 能傳遞.
德帕金® 計時圈是一種長期作用的顆粒, 全天提供更均勻的藥物濃度.
藥代動力學
吸收
口服時丙戊酸鹽的生物利用度接近 100%. 食物攝入不影響藥代動力學特徵.
產生治療效果需要最低血清濃度。 40-50 毫克/升, 內波動 40-100 毫克/升. 在濃度超過 200 需要減少 mg/l 劑量.
分配
血漿蛋白結合高, 劑量依賴性和飽和. CSS 在血漿中達到 3-4 天.
丙戊酸鹽滲入腦脊液並進入大腦.
代謝
丙戊酸鹽不會誘導細胞色素 P450 同工酶: 與大多數其他抗癲癇藥物不同, 丙戊酸鹽不影響自身生物轉化的程度, 和其他物質, 例如雌激素和孕激素和維生素K拮抗劑的組合.
扣除
Ť1/2 是 15-17 沒有. 丙戊酸鹽主要以葡萄糖苷酸的形式從尿中排出。.
在特殊臨床情況下的藥代動力學
丙戊酸鹽分子可以被透析, 但血液透析只影響血液中游離形式的丙戊酸鹽 (大約 10%).
與丙戊酸鹽的速釋形式相比 等效劑量的德帕金® 時間圈具有以下特徵: 延長吸收; 相同的生物利用度; C最大 血漿中的藥物濃度大約在 7 攝入後小時; 普通C最大 血漿中游離形式的丙戊酸鹽濃度低於 (C減少最大 是關於 25%, 但從相對穩定的平台期 4 至 14 行政h後); 由於這種降低的丙戊酸濃度更加恆定,並且在白天具有更均勻的分佈 (申請後 2 次/天相同劑量, 血漿濃度的波動範圍減少了一半); 劑量和血漿濃度之間的線性相關性更強 (一般和自由形式).
證詞
在 成人 (作為單一療法或與其他抗癲癇藥物聯合使用):
- 用於治療全身性癲癇發作: 克隆, 補品, 強直陣攣, 缺席, 肌陣攣, 無張力的; Lennox-Gastaut 綜合徵;
- 用於治療部分性癲癇發作: 部分性發作伴或不伴繼發性泛化;
– 雙相情感障礙的治療和預防.
在 嬰兒 (開頭 6 幾個月的生命) 和孩子 (作為單一療法或與其他抗癲癇藥物聯合使用):
- 用於治療全身性癲癇發作: 克隆, 補品, 強直陣攣, 缺席, 肌錐, 無張力的; Lennox-Gastaut 綜合徵;
- 用於治療部分性癲癇發作: 部分性發作伴或不伴繼發性泛化;
- 預防高溫抽搐, 當有必要進行此類預防時.
給藥方案
德帕金® Chronosphere 是一種劑型, 特別適合兒童的治療 (如果他們能夠吞下柔軟的食物) 或吞嚥困難的成年人.
這種藥物裡面規定. 每日劑量取決於患者的年齡和體重。, 還應考慮到個體對丙戊酸鹽的廣泛敏感性.
初始每日劑量是 10-15 毫克/千克體重, 然後它被提升到 5-10 每週毫克/公斤,直到達到最佳劑量.
平均每日劑量為 20-30 毫克/公斤. 在沒有足夠的抗癲癇作用的情況下,可以在仔細監測患者病情的情況下增加藥物劑量。.
平均每日劑量為 成人 是 20 毫克/公斤; 至 青少年 – 25 毫克/公斤; 至 孩子們, 包括. 嬰兒 (開頭 6 幾個月的生命) – 30 毫克/公斤.
患者年齡 | 體重 | 平均每日劑量* |
年齡從 6 至 12 個月 | 大約 7.5-10 公斤 | 200-300 毫克 |
孩子們 1 至 3 歲月 | 大約 10-15 公斤 | 300-450 毫克 |
孩子們 3 至 6 歲月 | 大約 15-25 公斤 | 450-750 毫克 |
孩子們 7 至 14 歲月 | 大約 25-40 公斤 | 750-1200 毫克 |
從十幾歲 14 歲月 | 大約 40-60 公斤 | 1000-1500 毫克 |
成人 | 從 60 公斤及以上 | 1200-2100 毫克 |
* 以丙戊酸鈉計的毫克劑量
老年患者應根據臨床情況調整劑量。.
日劑量之間建立了良好的相關性, 血清藥物濃度和治療效果: 劑量應主要根據臨床反應確定. 血漿丙戊酸濃度的測定可作為臨床觀察的補充。, 如果癲癇無法控製或懷疑有副作用. 療效範圍通常為 40-100 毫克/升 (300-700 毫摩爾/升).
在 過渡 來自德帕金® 丙戊酸鹽的速釋或緩釋形式, 這提供了對疾病的控制, 和德帕金® 計時圈, 建議在控制良好的癲癇患者中保持每日劑量.
至 病人, 以前用其他抗癲癇藥物治療過, 他們用德帕金代替® 計時圈應該逐步進行, 約內達到最佳丙戊酸鹽劑量 2 週. 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患者的情況,減少先前藥物的劑量。.
至 病人, 不服用其他抗癲癇藥物, 後應增加劑量 2-3 天, 這樣, 在大約一周內達到最佳劑量.
在 組合的需要 藥物德帕金® Chronosphere 與其他抗癲癇藥物應逐漸給藥.
條款使用該藥的
德帕金® 袋裝計時碼表 100 毫克僅用於兒童和嬰兒. 德帕金® 袋裝計時碼表 1 g 僅用於成人.
建議每天服用 1 要么 2 入場, 最好在用餐時. 應用在 1 可能在控制良好的癲癇中.
小袋的內容物應倒在冷或室溫下的軟食或飲料的表面。 (包括. 酸奶, 橙汁, 果漿). 如果德帕金® 計時圈是用液體拍攝的, 建議用少量水沖洗玻璃杯並飲用此水, TK. 顆粒可能會粘在玻璃上. 混合物應立即吞服, 不經咀嚼. 不應儲存以備後用。.
藥物德帕金® Chronosphere 不應與熱的食物或飲料一起使用 (比如湯, 咖啡, 茶等). 藥物德帕金® 計時球不能倒入裝有奶嘴的瓶子中, TK. 顆粒會堵塞乳頭的開口.
考慮活性物質釋放過程的持續時間和賦形劑的性質, 惰性基質顆粒不被消化道吸收; 活性物質完全釋放後隨糞便排出.
副作用
CNS: 從 > 0.1% 至 <1% – 共濟失調; < 0.01% – 漸進性認知障礙 (全面了解癡呆綜合徵,並在數週或數月內逆轉); 在某些情況下 (更常見的是複雜的治療, 尤其是苯巴比妥, 或在丙戊酸鹽劑量急劇增加後) – 昏迷或嗜睡, 有時會導致短暫的昏迷 (腦病), 這些病例是孤立的或與治療期間癲癇發作頻率的矛盾增加有關, 他們的頻率隨著治療的暫停或藥物劑量的減少而降低; 在少數情況下 – 可逆性帕金森症; 頭痛可能, 輕度姿勢性震顫和嗜睡.
從消化系統: 常 (在治療開始時) – 噁心, 嘔吐, 胃痛, 腹瀉 (通常會在幾天內消失,不需要停藥); < 0.01% – 胰腺炎, 有時致命的後果 (需要儘早停止治療); 從 > 0.01% 至 < 0.1% – 肝功能異常.
從造血系統: 常 – 劑量依賴性血小板減少症; 從 > 0.01% 至 < 0.1% – 抑制骨髓造血, 包括貧血, 白細胞減少症或全血細胞減少症.
從泌尿系統: < 0.01% – 夜尿; 在少數情況下 – 可逆範可尼綜合徵 (起源不清楚).
過敏反應: 皮疹, 麻疹, 血管炎; < 0.01% – 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 Stevens-Johnson綜合徵, 多形性紅斑.
從實驗室參數: 常 (特別是在綜合療法中) – 孤立性和中度高氨血症,肝功能檢查無變化 (編寫不是必需的); 還描述了高氨血症, 與神經系統症狀有關 (這需要額外的測試); 肝轉氨酶活性可能增加; 在某些情況下 (尤其是在大劑量使用丙戊酸鹽時) – 纖維蛋白原水平降低或出血時間增加,通常沒有臨床表現; < 0.01% – giponatriemiya.
對內分泌系統的一部分: 在少數情況下 – 男性乳房發育症, 閉經, 痛經. 隨著體重的增加, 發生多囊卵巢綜合徵的危險因素是什麼?, 需要狀態監測.
其他: 可能的脫髮; 從 > 0.01% 至 < 0.1% – 可逆或不可逆的聽力損失; < 0.01% – 輕度外周水腫; 體重增加.
禁忌
-急性肝炎;
- 慢性肝炎;
- 患者或其家族史中的嚴重肝炎病例, 尤其是藥物引起的;
- 嚴重肝;
- 胰腺的嚴重功能障礙;
- 卟啉症;
- Gyemorragichyeskii diatyez, 血小板減少;
- 與甲氟喹合用, 聖約翰草, 與拉莫三嗪;
- 兒童達歲 6 個月;
- 對丙戊酸鹽或藥物的任何成分過敏.
FROM 慎重 該藥應用於歷史上的肝臟和胰腺疾病, 懷孕, 先天性發酵病, 骨髓造血的壓迫 (白細胞減少症, 血小板減少, 貧血), 在腎功能衰竭, gipoproteinemii.
孕期和哺乳期
在懷孕期間,全身性強直-陣攣性癲癇發作的發展, 伴隨缺氧發展的癲癇狀態可能會給母親帶來死亡風險, 以及胎兒.
使用藥物 Depakine® 懷孕期間的計時圈只有在, 當預期利益到母超過了潛在的風險對胎兒.
據報導,丙戊酸鹽主要導致神經管缺陷: 脊髓脊膜膨出, 脊柱裂 (1-2%). 已經描述了幾例面部畸形和肢體畸形。 (特別, 肢體縮短), 以及心血管系統的畸形. 聯合抗癲癇治療的畸形風險更高, 與丙戊酸鈉單一療法相比. 然而,很難確定胎兒畸形與其他因素之間的因果關係。 (包括. 遺傳, 社會的, 環境因素).
懷孕期間不應中斷丙戊酸鹽的抗癲癇治療。, 如果有效.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單藥治療。: 每日最低有效劑量應分成數次服用.
除抗癲癇治療外,還可開具葉酸製劑。 (劑量 5 毫克/天), Ť. 至. 它們有助於將神經管缺陷的風險降至最低. 然而,無論是否, 患者是否服用葉酸補充劑?, 在任何情況下,應對神經管發育或其他畸形進行特殊的產前監測.
丙戊酸鹽可導致新生兒出血綜合徵. 在丙戊酸鹽的情況下,這種綜合徵, 顯然地, 與低纖維蛋白原血症有關. 已經報導了無纖維蛋白原血症的致命病例。. 有可能, 這是由於一些凝血因子的減少. 新生兒需要確定血小板數量, 血漿纖維蛋白原水平和凝血因子.
母乳中丙戊酸鹽的排泄量低, 在濃度, 零件 1-10% 血漿濃度的.
根據文獻和基於很少的臨床經驗, 在藥物單藥治療期間可能建議母乳喂養, 考慮到其安全性 (尤其是血液病).
注意事項
在用抗驚厥藥物治療的背景下,偶爾可能會恢復或發展新的癲癇發作。, 無論疾病過程中的自髮變化, 見於某些癲癇病. 關於丙戊酸鹽,這主要涉及用於治療癲癇的聯合方案。, 藥代動力學相互作用, 毒性 (陡坎- 或腦病) 和過量.
因為丙戊酸鈉在體內轉化為丙戊酸, 不應與其他藥物合用, 進行相同類型的生物轉化, 為了防止過量服用丙戊酸.
肝功能衰竭
嬰幼兒 3 患有嚴重癲癇症的年份, 尤其是癲癇, 與腦損傷有關, 智力低下和/或先天性代謝或退行性疾病. 在孩子比年長 3 年,此類並發症的發生頻率顯著降低,並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降低.
在大多數情況下,在第一次觀察到肝功能障礙 6 幾個月的治療, 通常介於 2 和 12 週, 最常見的是聯合抗癲癇治療.
早期診斷主要基於臨床檢查. 特別是, 必須考慮兩個因素, 可能先於黃疸, 尤其是在患者, 構成風險組. 一邊 – 非特異性一般症狀, 通常突然出現, 比如虛弱, 厭食, 極度疲勞, 睡意, 有時伴有反复嘔吐和腹痛. 另一方面 – 抗癲癇治療背景下癲癇發作的複發.
建議告知患者, 如果是孩子怎麼辦, 然後他的家人, 隨著這種臨床症狀的發展,您應該立即諮詢醫生. 除臨床檢查外,應立即進行肝功能檢查。.
用於第一 6 治療數月,需定期監測肝功能. 在經典測試中,最重要的測試, 反映肝臟合成蛋白質, 和, 特別, 凝血酶原指數. 如果檢測到異常低水平的凝血酶原, 纖維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水平顯著降低, 膽紅素水平和肝轉氨酶活性增加, 用德帕金治療® 計時圈應該暫停. 也有必要中斷水楊酸鹽的治療。, 如果他們被包括在治療方案中, 因為它們的新陳代謝使用與丙戊酸鹽相同的途徑.
胰腺炎
在極少數情況下,已報告嚴重形式的胰腺炎。, 有時致命的後果. 無論患者的年齡和治療持續時間如何,都會觀察到這些病例。, 儘管患胰腺炎的風險隨著患者年齡的增長而降低.
胰腺炎肝功能衰竭會增加死亡風險. 有必要在開始治療前進行肝功能檢查,並在第一次治療期間定期進行 6 幾個月的治療, 特別是在有風險的患者中.
應該強調, 在使用 Depakine 治療期間® 計時圈, 像其他抗癲癇藥一樣, 可能會有輕微的, 轉氨酶的孤立和短暫升高, 特別是在治療開始, 在沒有任何臨床症狀的情況下.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進行更完整的實驗室檢查。 (包含, 特別是, 凝血酶原指數的測定) 這樣, 修改劑量, 如果需要, 並根據參數的變化重複分析.
在開始治療或手術之前, 如果出現血腫或自發性出血,建議進行血液學檢查 (確定血細胞計數, 包括血小板計數, 出血時間和凝血測試).
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建議考慮到血清中游離形式的丙戊酸濃度增加並減少劑量。.
用於急性腹痛等胃腸道症狀, 噁心, 嘔吐和/或厭食, 必須能夠識別胰腺炎,並且隨著胰腺酶水平的升高,停止藥物, 採取替代治療措施.
尿素循環酶缺乏症患者不推薦使用丙戊酸鈉。. 在這些患者中描述了幾例高氨血症。, 伴有昏迷和/或昏迷.
雖然顯示, 在使用 Depakine 治療期間® 計時圈免疫系統功能障礙極為罕見, 應評估治療的潛在益處和給患者開藥的風險, 患有 SLE.
在治療開始時應警告患者體重增加的風險。; 為了盡量減少這種影響,患者應遵循適當的飲食.
使用在兒科
在 以下兒童 3 歲月 建議使用丙戊酸鹽 (在推薦的劑型中) 作為單一療法, 但在開始治療之前,應根據發生肝病或胰腺炎的風險評估藥物治療的潛在益處.
應避免與水楊酸鹽合用。 以下兒童 3 歲月 由於肝毒性的風險.
有不明原因胃腸道症狀的兒童 (厭食, 嘔吐, 細胞溶解的情況), 嗜睡或昏迷史, 智力低下或有新生兒或兒童死亡家族史, 開始使用丙戊酸鈉治療前應進行代謝研究, 尤其是空腹和飯後的氨血症.
對影響的能力來驅動車輛和管理機制
在治療期間駕駛和職業的其他潛在危險的活動時,一定要小心, 需要高濃度和精神運動速度反應.
過量
症狀: 急性大量過量用藥時,通常會出現肌肉低血壓昏迷, 反射減退, 瞳孔縮小, 呼吸抑制, 代謝性酸中毒. 已經描述了顱內高壓的病例, 與腦水腫有關.
治療: 醫院急診 – 洗胃, 這對 10-12 給藥h後, 監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的狀態並保持有效的利尿. 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下,透析. 通常過量的預後是有利的。, 然而,已經描述了一些死亡案例.
藥物相互作用
組合禁忌
甲氟喹可引起抽搐,增加丙戊酸的代謝。, 這會增加癲癇患者癲癇發作的風險, 接受丙戊酸.
聖約翰草能夠降低血漿中丙戊酸的濃度.
不推薦組合
當與拉莫三嗪同時使用時,嚴重皮膚反應的風險會增加。 (中毒性表皮壞死松解症). 除了, 在丙戊酸鈉的影響下,由於其在肝臟中的代謝減慢而增加血漿中拉莫三嗪的濃度. 如果需要這種組合, 需要仔細的臨床和實驗室監測.
組合, 需要特別小心
卡馬西平
同時使用時,觀察到血漿中卡馬西平的活性代謝物濃度增加,並伴有過量症狀。. 除了, 血漿中丙戊酸濃度降低, 這與卡馬西平誘導丙戊酸鹽的肝臟代謝有關. 推薦臨床觀察, 測定藥物的血漿濃度並修正其劑量, 特別是在治療開始.
碳青黴烯類, 單環內酰胺類
與碳青黴烯類同時使用時, 單環內酰胺類 (包括. 與美羅培南, 帕尼培南, 和, 用氨曲南外推, 亞胺培南) 有癲癇發作的風險, 由於丙戊酸血漿濃度降低. 推薦: 臨床觀察, 血漿中藥物濃度的測定和, 也許, 在抗菌藥物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調整丙戊酸的劑量.
Felʙamat
與非爾氨酯同時使用時,血漿中丙戊酸的濃度會增加, 有服用過量的風險. 需要臨床和實驗室監測,並且, 也許, 在非爾氨酯治療期間和停藥後調整丙戊酸的劑量.
苯巴比妥, prymydon
與丙戊酸同時使用時,觀察到苯巴比妥或撲米酮的血漿濃度增加,並出現過量跡象。, 通常在兒童. 除了, 血漿中丙戊酸濃度降低, 在苯巴比妥或撲米酮的影響下與肝臟代謝增加有關. 第一次需要臨床監測 15 如果出現鎮靜跡象,立即減少苯巴比妥或撲米酮劑量的聯合治療天數; 測定兩種抗驚厥藥的血漿濃度.
苯妥英鈉
血漿苯妥英濃度的變化, 降低丙戊酸濃度的危險, 在苯妥英的影響下與丙戊酸的肝臟代謝增加有關. 建議進行臨床監測, 控制兩種藥物的血漿濃度, 如果有必要 – 劑量調整.
托吡酯
與托吡酯合用時,有發生高氨血症或腦病的風險, 什麼, 相信, 與丙戊酸的作用有關. 在治療的第一個月以及出現氨血症症狀時,需要進行仔細的臨床和實驗室監測。.
抗精神病藥, MAO抑製劑, 抗抑鬱藥, 苯二氮卓
丙戊酸鹽增強精神藥物的作用, 比如抗精神病藥 (抗精神病藥), MAO抑製劑, 抗抑鬱藥和苯二氮卓類藥物. 建議進行臨床監測, 如果有必要, 劑量調整.
西咪替丁和紅黴素
增加血漿中丙戊酸鹽的濃度.
齊多夫定
丙戊酸鹽可能會增加齊多夫定的血漿濃度, 導致毒性增加.
組合, 應考慮
由於代謝抑制 尼莫地平 (通過攝入和, 顯然地, 當胃腸外給藥) 在丙戊酸的影響下, 由於血漿中濃度的增加,尼莫地平的降壓作用增加.
服用丙戊酸鹽和 乙酰水楊酸 丙戊酸鹽的作用增加, 由於血漿中丙戊酸鹽濃度的增加.
當藥物與間接抗凝劑共同給藥時,需要仔細監測凝血酶原指數。 (維生素K拮抗劑).
其他形式的互動
丙戊酸鹽沒有酶誘導作用,因此不會影響激素避孕藥的有效性。, 含有雌激素和孕激素的組合.
供應藥店的條件
該藥物是處方下發布.
條件和條款
B名單. 藥物應存放在溫度高於25℃; 不要冷藏或冷凍. 保質期 – 2 年.